南京邮电大学2025综合评价招生常见问题汇总
南京邮电大学2025综合评价招生常见问题汇总 发布时间:2025-05-11 南京邮电大学2025综合评价招生常见问题汇总浏览次数:9 次
PART.01
时间安排
PART.02
常见问题
01

报考类问题



2025年综合评价招生专业有哪些,计划多少?怎样详细了解相关专业?

学校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,选择国家级及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专业、基础学科和特色学科等专业进行综合评价招生,共26个专业,总计划300人。


综合评价招生专业对考生选考科目有要求吗?

考生的选择性考试科目,须符合我校在招生简章中提出的要求,方可报考相关专业。学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详见《南京邮电大学2025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》(点击可查看招生简章)。


综合评价招生网上报名是否必须使用考生本人身份证注册?

综合评价招生网上报名务必使用考生本人身份证注册,填写报名信息。


综合评价招生是否限制考生报考其他高校?

我校综合评价招生不限制考生报考其他高校。初审通过的考生在确认参加面试考核时,面试时间如与其他高校面试时间重合,最多允许考生确认1所学校参加面试。


报名综合评价需要在系统上传哪些材料?

①报名系统生成的申请表。申请表所有页均须考生本人签字、所在中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所在中学公章。

②二代身份证正反面(或户口本原件)。

③符合学科专长类、思想品行类报名条件的考生,需将获奖证书原件拍照或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;符合学业优秀类报名条件的考生,无需上传附加材料,高二、高三年级期末考试成绩和排名以签字盖章的申请表填报信息为准。



考生如何知道是否已经通过初审?

报名截止后,我校成立专家组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。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将于5月25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,考生也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个人初审结果。


初审通过后,怎么确认面试和缴费?

初审通过的考生须于5月31日前在网上报名系统进行面试确认并缴费。根据江苏省物价局、江苏省财政厅、江苏省教育厅《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苏价费〔2007〕423号、苏财综〔2007〕92号、苏教财〔2007〕89号)规定,考生须缴纳综合评价招生测试费,标准为60元/生,逾期未确认或未缴费者将视为放弃面试资格。


面试如何安排?

我校面试考核时间拟定于6月14日-15日,具体安排将通过学校本科招生网另行通知,请密切关注。

02

录取类问题



综合评价招生入选比例是多少?

学校根据考生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,分物理等科目类和历史等科目类按照不超过综合评价招生计划的5倍确定入围考生名单。


综合评价招生入选考生,高考志愿如何填报,有何要求?

我校确定的综合评价招生考生仍须参加高考,高考成绩应达到江苏省相应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。英语和翻译专业招生语种要求为英语,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。考生须在高考志愿填报的规定时间内,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志愿填报系统,在“综合评价招生”专栏中填报综合评价招生志愿,专业志愿须在我校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公布的专业中选择,且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,否则视为无效志愿。如在规定时间内,考生未填报综合评价招生志愿,即视为放弃综合评价招生资格。


综合评价招生考生综合成绩如何计算?

我校根据考生高考成绩、面试考核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进行综合评价,形成综合成绩。其中高考成绩占75%,面试考核成绩占20%,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占5%。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,具体计算方法为:(高考投档分/750)×75+(面试考核成绩/100)×20+(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/100)×5,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。


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,可否转专业?

可以转专业。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考生享受同等待遇和政策,包括转专业、国家助学贷款、奖学金、助学金、困难补助、勤工助学、学费减免等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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